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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味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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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![]() [ 此帖被九毛在2008-12-13 12:51重新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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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领导党组书记、部长:吴爱英(女)
党组副书记、副部长:陈训秋 党组成员、副部长:张苏军 党组成员、副部长、政治部主任、直属机关党委书记:郝赤勇 党组成员、副部长:赵大程 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:韩亨林 [ 此帖被九毛在2008-09-23 00:35重新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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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能 (一)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、政策,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,制定部门规章,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,监督管理刑罚执行、改造罪犯的工作。 (三)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,指导、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,指导、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。 (四)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地方、各行业法制宣传、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。 (五)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、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,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。 (六)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。 (七)指导、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、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。 (八)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。 (九)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。 (十)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、谈判,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。 (十一)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,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,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。 (十二)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、弹药、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,指导、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。 (十三)指导、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建设,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,协助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管理司法厅(局)领导干部。 (十四)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[ 此帖被生命的味道在2008-09-21 08:48重新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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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司法部设12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: (一)办公厅。 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负责信息、保密和信访工作;组织新闻发布工作;指导全国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、申报工作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。 (二)监狱管理局。 监督检查监狱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;负责全国监狱的设置、布局和规划工作;监督管理全国监狱刑罚执行、狱政管理、生活卫生管理、教育改造、劳动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;组织实施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和省际之间的调犯工作;指导全国监狱的财务、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;管理燕城监狱。 (三)劳动教养管理局(戒毒管理局)。 监督检查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;负责劳动教养场所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、戒毒康复场所的设置、布局、规划工作;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、教育、警戒、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;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;指导、监督劳动教养场所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、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、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。 (四)法制宣传司。 拟订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;指导检查法制宣传、依法治理工作;组织、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和对国(境)外的法制宣传工作。 (五)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。 指导、监督律师、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;承担律师、律师事务所、公证机构、公证员的指导、监督工作;承办特许律师执业考核工作;审批和管理外国及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华(内地)办事机构;承担律师事务所在国(境)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指导、监督工作;承担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、监督工作;承办任命公证员的具体工作;承办委托港澳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具体工作。 (六)法律援助工作司。 指导、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;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;承担法律援助机构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。 (七)基层工作指导司。 指导、监督基层司法所、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指导、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;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。 (八)国家司法考试司。 监督检查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,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;编审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;承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、授予工作,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;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高等职业教育工作。 (九)司法鉴定管理局。 拟订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;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;负责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;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、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。 (十)法制司。 组织起草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;指导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;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;负责机关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;指导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。 (十一)司法协助与外事司。 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草拟、谈判工作;承办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缔结,承办国际司法协助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执行的有关事宜;承办国(境)外司法机关处理的重要涉华案件司法协助事项;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活动;组织参与有关司法领域的多边或双边交流与合作;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;承担司法行政涉港澳台的具体事务;审核司法行政系统出国(境)项目。 (十二)计财装备司。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财务、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;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;负责机关、直属单位的预决算、财务管理、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、弹药、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。 政治部(含人事警务局、组织培训局)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建设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;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;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;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;指导司法部直属院校工作。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。 直属单位 中国法学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监狱学会 中国公证协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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